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受海原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海原县东灵线至李旺林场等农村公路路况提升改造工程*标段于****年*月*日上午*:**时在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并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间收到了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因病不能到施工现场履职,且公司没有符合的建造师任职履约,故放弃该标段中标候选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单位:宁夏佰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叁佰伍拾捌万柒仟柒佰伍拾元肆角叁分(¥*******.**)
工 期:**日历天
工程质量: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安全目标:“三类人员”持证率***%;在生产过程中无生产责任事故、重大伤亡事故和死亡事故的发生。
项目经理:张鹏
证书编号: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海原县交通运输局或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公示期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原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杨生发 电 话:***********
代理机构: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 洁 电 话:***********
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示单位将依法被确定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