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人民检察院大楼****年度改造维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MMZN*****
二、项目名称:巢湖市人民检察院大楼****年度改造维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安兴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黄山中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零捌万玖仟玖佰零捌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巢湖市人民检察院大楼****年度改造维修 施工范围:巢湖市人民检察院大楼****年度改造维修,主要施工内容:对大楼外墙进行清洗;铝塑板漆面翻新及更换;室内卫生间、会议室、过道等进行改造;同时对附属用房和值班室等外墙及会议室进行改造维修;对篮球场进行维修和周边地面硬化等,包括土建、电气、给排水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等。。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郑莹莹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姚云龙,宣仲磊,刘俊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协会文件(合公协〔****〕**号)文件规定收取;收费金额:人民币 壹万零陆佰贰拾玖元叁角陆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巢湖市健康西路中凯景湖豪庭商铺A三楼,联系人:汤四向,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以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提交或书面形式向巢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巢湖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巢湖市姥山路*号市政务中心市委楼一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健康西路中凯景湖豪庭商铺A三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四向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