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HGX-CG-*******重*-*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年“送戏曲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和“三下乡”演出服务项目(二次)第*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金寨红韵艺术团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金粤大厦*楼
中标金额:贰拾叁万玖仟贰佰元整(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金寨县****年“送戏曲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和“三下乡”演出服务项目(二次)第*包 服务范围:桃岭乡(*)、双河镇(*)、汤家汇镇(*)、南溪镇(*)、关庙乡(*)、沙河乡(*)、斑竹园镇(*)、吴家店镇(*)等**场演出服务 服务要求:中标演出单位须按照采购文件中的节目内容、演出要求等完成演出服务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中的节目内容、效果要求、中标单位演出要求等全部内容 |
五、评审专家名单:汪永俊、王世东、茆邦成、陈奎、江劲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共计****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安徽六安公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金寨县梅山镇红军大道***号,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莲花山路,电话:****-*******)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地 址:金寨县莲花山路
联系方式:****-*******
名 称:安徽六安公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寨县梅山镇红军大道***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