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霍邱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牵头单位:安徽耘联大数据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安徽一行测绘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牵头单位: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达路**号华亿科学园H座*楼
联合体成员:合肥市经开区九龙路***号东湖创新中心*幢***室
成交金额:壹佰贰拾伍万陆仟零捌拾捌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霍邱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 服务范围:开展完成霍邱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发证 服务要求:完成霍邱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建库并上报汇交省级(成果以省级接收为准) 服务时间:****年**月**日前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建库,成果上报汇交至省不动产中心,**月**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及发证 服务标准:完成项目验收及发证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 |
五、评审专家名单:雷为民、孙大科、夏治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号、安徽省物价局皖价服〔****〕***号规定,收费金额为*.**万元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五楼,电话:****-*******)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光明大道***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六安鑫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新蓼大道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先生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