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城市基础配套设施项目设计一标段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银川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城市基础配套设施项目一标段 已由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以 关于银川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城市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银审服(批)发〔****〕***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银川市国有资产政府监督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 银川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招标编号: XYTD—【招】****第***号
建设地点:银川市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贺兰县
建设规模:本标段建设充电桩共****个,共**处点位。含箱变,及顶管、线缆、破路、恢复等辅助工程。(具体以实际点位和数量为准)
设计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日历天提交成果文件
招标范围:银川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城市基础配套设施项目设计一标段,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包括报告、概算附图等),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破路顶管管线图纸的绘制)等建设期全过程服务工作。最终成果报送审批局完成初设的审批。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级)资质及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含以上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起至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
*.*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 月 ** 日 *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银川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鑫宇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凤区银川文化城三区*栋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大连东路与德源街交叉口向东***米诚捷祥大楼*楼***
邮 编:****** 邮 编: ******
联 系 人:何鹏 联 系 人: 李鑫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QQ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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