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N****************
项目名称:机关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提供猪肉生产厂家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预算*,***,***.**元,项目最高限价*,***,***.**元。
*、本项目备案号:********************[****]*****。
*、监督单位:温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
*、付款方式:*、货款转账支付。中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正式发票所盖公章必须是投标人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支票转账时收款单位必须是中标人。采购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政策规定的免收增值税的农产品可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核对无误后,**天内结算该月货款。中标人每月第一个工作周内必须完成上月货款核对工作,超期未核的货款以采购人相关资料为准,若中标人提供的物资未达到本合同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拒绝向中标人支付货款,直到协商解决争议为止。*、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付款问题,相关责任和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付款条件说明:*、货款转账支付。中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正式发票所盖公章必须是投标人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支票转账时收款单位必须是中标人。采购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政策规定的免收增值税的农产品可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核对无误后,**天内结算该月货款。中标人每月第一个工作周内必须完成上月货款核对工作,超期未核的货款以采购人相关资料为准,若中标人提供的物资未达到本合同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拒绝向中标人支付货款,直到协商解决争议为止。 *、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付款问题,相关责任和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达到付款条件起**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本项目采购预算品目为A********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本项目按照下浮率进行报价,下浮率限价为:*≤下浮率<***。
名称: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
地址:温江区光华大道三段****号
联系方式:***-********
名称: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市辖区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号*栋**层*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袁女士
电话:***-********-***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