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老银河公寓、金和小区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老银河公寓、金和小区老小区改造工程已由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以通行审投审〔****〕**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办事处,代建单位为南通浩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金和小区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老银河公寓、金和小区。
*.*.*建设规模:拟改造的老银河公寓建筑面积*****平方米,共*栋住宅楼;拟改造的金和小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共*栋住宅楼。
本次招标共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南通市通州区老银河公寓改造工程
二标段:南通市通州区金和小区改造工程
注:投标单位可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但按标段顺序(一标段→二标段)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在两个标段中只限中一个标段。如已中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参与二标段的评标如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二标段由第二名替补。
*.*.*最高限价:一标段:人民币***万元,二标段:人民币***万元。
*.*.*工期要求:**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污水处理符合《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验收办法》的要求。
*.*招标范围:上述规模内的外立面、室外配套、围墙、园林绿化、车棚及宣传栏、安装等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年的。
特别提示: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号)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年*月*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年*月*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年*月*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的情形。
*.*投标时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投标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要求的资质)未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 年*月**日至 **** 年*月**日 * 时 ** 分;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投标截止时间为 : **** 年*月**日 * 时 ** 分。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入围方法为全部入围。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本工程采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本项目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 南通浩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南通市通州天元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通州区金霞路***号江海圆融汇*#*层 | 地 址: | 通州区润和大厦*楼 |
联系人: | 邱先生 | 联系人: | 俞先生 |
电话: | *********** | 电 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