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沛】沛县中小学校舍安全鉴定采购公告
采购信息
江苏
2023-07-04
发布时间2023-07-04 招标类型采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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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沛县中小学校舍安全鉴定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磋商文件,并于************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XZCT-C****-****

*.项目名称:沛县中小学校舍安全鉴定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沛县中小学校舍安全鉴定,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具体以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供应商特别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具有合法有效的CMA资质(提供清晰可辨的原件扫描件加盖企业电子签章)

供应商需在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提供备案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企业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规定期限后在“徐州政府采购网”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此时段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s://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CA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国信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

*.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

*.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售价:免费

四、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分(北京时间)

*、线上开标时间:************分(北京时间)

*、线上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s://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接收

*、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日北京时间****分前。

*、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二)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刘丽 联系电话:****-********

地址:沛县沛公路检察院南门对过。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五)特别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沛县教育局

地址:沛县新城区沛公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徐州辰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沛县沛公路检察院南门对过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丽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