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凌河区2023年(三片区)主体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结果
辽宁
2023-07-04
发布时间2023-07-04 招标类型中标结果
招标联系人 代理联系人
招标联系电话 代理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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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

辽宁昱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 锦州市凌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 锦州市凌河区****年(片区)主体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项目( 锦州市凌河区****年(片区)主体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标段 )(招标代码: *********************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于**** ****日在 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地点)结束,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推荐和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交货期以及评标情况

排序

名称

投标报价(元)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评标情况(得分)

第一名

锦州市晟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天

**.**

第二名

辽宁志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天

**.**

第三名

辽宁鑫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天

**.**

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锦州市晟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志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鑫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姓名

王晓光

董瑶

张冰

证书*

名称

[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编号

************

************

************

三、中标候选人资格条件响应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锦州市晟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志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鑫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资格条件要求*

[建筑工程]并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建筑工程]并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建筑工程]并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日期:******日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首先向招标人实名提交书面材料,对招标人答复后仍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月修订)的规定,可向相关行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实名提交书面投诉材料。

五、提出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锦州市凌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云飞街二段**号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六、提出投诉咨询方式

咨询单位:辽宁昱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中央南街**号A座-***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