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结果
辽宁
2023-07-20
发布时间2023-07-20 招标类型中标结果
招标联系人 代理联系人
招标联系电话 代理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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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TP********* 工程名称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项目
标段编号 ******TP*************** 标段名称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建设单位 沈阳新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填报单位 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年**月**日 公示结束时间 ****年**月**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 建设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智慧大街东创新二路北-*地块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电力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华脉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刘昊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辽**************** *********.******元 ***日历天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现行质量验收规范验收,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建筑工程一级],[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并且[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施工总承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专业资质)]并且[风景园林工程甲级] **.**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电力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华脉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龙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航天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刘昊 江崇洗 黎吉星
施工项目负责人 王元生 杨臣贤 张琰
设计项目负责人 袁晖 刘志强 杨东宁
施工负责人资质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设计负责人资质 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资格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证书编号 辽**************** 京**************** 苏****************
投标报价 *********.******元 *********.******元 *********.******元
工程工期 ***日历天 ***日历天 ***日历天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现行质量验收规范验收,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现行质量验收规范验收,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现行质量验收规范验收,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企业资质 [建筑工程一级],[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并且[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施工总承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专业资质)]并且[风景园林工程甲级] [建筑工程一级]并且[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施工总承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专业资质)]并且[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行业资质)]并且[风景园林工程甲级] [建筑工程特级]并且[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施工总承包)]并且[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
评审得分 **.** **.** **.**
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电力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华脉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龙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航天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其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任命书中没有具体人名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s://www.lnsgczb.com:****/TPBidder/memberframe
*.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