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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金泽镇莲盛市民活动中心装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
项目名称:金泽镇莲盛市民活动中心装修工程
预算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包*-*******.**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金泽镇莲盛市民活动中心装修工程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则描述:主要内容包括原部分装修,墙体,门窗拆除、新建轻钢龙骨隔墙、新建墙体、装修改造(楼地面、墙面、天棚、卫生间防水等)、新建门窗、文宣广告、新建屋顶绿化、新建自行车棚等内容,装修总面积约****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约期限:计划施工工期***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且无在建项目,项目负责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变更的,如变更后时间未满***天,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离职除外。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书面响应文件递交至青浦区清河湾路***号***商务中心)。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青浦区清河湾路***号***商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
*)投标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投标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本项目根据市、区财政相关部门要求,必须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采购。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自行了解电子招投标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其中投标签收回执仅作为平台操作流程步骤,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上传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操作须知”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或其他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或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前往。
*)具体磋商时间:另行通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金中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青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青浦区清河湾路***号*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婷婷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