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基中央研究院东侧及南侧等市政配套道路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在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陕西慧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隆基中央研究院东侧及南侧市政配套道路项目东侧市政路北起原点大道,南至隆基库房;南侧市政道路原点一路东起库房西侧,西至库房东侧;隆基中央研究院市政配套道路*及市政配套道路*项目配套道路*为泾干四街的东段延伸,延伸至隆基研究院;配套道路*为泾干三街的东延伸段。
*.*工程规模:隆基中央研究院东侧及南侧市政配套道路项目拟建市政道路为隆基中央研究院总部周边配套道路,东侧市政路北起原点大道,南至隆基库房,全长约***米,规划红线宽度**米;南侧市政道路原点一路东起库房西侧,西至库房东侧,全长约***米,规划红线宽度**米;隆基中央研究院市政配套道路*及市政配套道路*项目配套道路*规划红线宽度**米,全长***米,隆基配套道路*是次干道,其余路段为支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通信、燃气、热力、中水工程均预留管位。配套道路*规划红线宽度**米,全长***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工程,通信、燃气。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该项目设计、施工(含材料、设备采购)及相关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项目总投资总额:*****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额为*****.**万元;
*.* 计划工期:***日历天;
*.*项目标段名称:隆基中央研究院东侧及南侧等市政配套道路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的施工、设计资质:①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要求:
①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
②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③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④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及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s://js.shaanxi.gov.cn/)”可查询;
*.申请人信誉要求
*.*申请人(含联合体成员)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申请人(含联合体成员)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申请人(含联合体成员)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资格预审方法
*.*.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具备上述相应的资格条件)。联合体由设计或施工单位牵头,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办理本项目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除联合体协议外,牵头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相应的印章或签字。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联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家)。
*.资格预审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媒介上发布。
*.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于****年**月**日**时**分开始发布。
*.资格预审文件的下载与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于****年**月**日**时**分前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申请确认并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免费下载。
*.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
*.*申请人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使用编标工具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SXYS 格式)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申请人上传电子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需要前往现场递交纸质文件。
**. 其他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申请人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变更网上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时,所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网上填报的信息一致。
**.*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拟派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其中只能有一方符合资格条件、且评审得分最高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过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本项目为网上资格审查,各申请人应及时下载相关信息,并按时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SXYS 格式),未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文件(.SXYS 格式)的,其资格预审申请无效。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西咸新区泾河新城茯茶镇金伏坊商业级七号楼
联系人:翟工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慧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工
电 话:***-********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号****室
邮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