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吉安市青原区分公司
****年青原区新能源汽车贸易市场四条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石料买卖合同招标公告
招标人: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吉安市青原区分公司
日期: ****年*月
*.招标主体
(*)名称: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吉安市青原区分公司
(*)地址:吉安市青原区汽贸城一期正对面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青原区新能源汽车贸易市场四条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分包范围;括乙方材料由来源地采购费用,综合包干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从来源地采购或加工/制作、装车、卸车、损耗、采保、包装、财务、提供资料以及税金等所有费用。不包括运费,所用运输车辆由甲方提供。
(*)分包工作时间:于****年工运送货物,具体日期以项目实际情况为准。
*.招标流程
(*)投标截止日期:****年* 月** 日
(*)本次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投标人将投标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投标报价函密封投递至: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新能源汽车贸易市场四条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可转包、分包第三方。
(*)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无不良记录;与湖南建工各子分公司无不良合作记录。
(*)招标人保留实地考察的权利
(*)为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投标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湖南建工电子商务平台)已注册供应商。
(*)投标人有本行业的经济实体,经营状况良好,业绩信誉良好,具备应急供货能力。
*.报价方式及报价期限
(*)此次报价为含税(增值税专用发票)。
(*)此次报价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付款方式为:每月在 ** 日之前,乙方提交应付材料费用清单与
甲方核对, 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 盖章确认。甲方收到乙方按双方确认数额开具的税率 *%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验收结算资料后,在 ** 日内以 银行转账 方式向乙方按月支付合格货款的 **% 。余下 *%尾款待供货全部完成后,一个月内无息付清。甲方付款时,乙方垫资货款不计取财务费用、不计取利息等。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本合同所有款项采用电汇转账方式支付。
*. 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陆“ https://ec.hnjgcg.com”湖南建工集团采购信息平台,登录外网报名。
(*)报名开始时间: ****年*月**日**点整。
(*)报名截止时间: ****年*月**日**点整,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点整至****年*月**日**点整登录湖南建投集团采购信息平台自行报名,报名截止后需要经过大概*-*天资格审查期,资审期过后可自行在网站上进行招标文件获取并自主报价。
*.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年 *月**日*时止,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南建工集团采购信息平台“https://ec.hnjgcg.com”完成投标。
*.联系方式
招标负责人和电话:钱鹏 ***********
项目部联系人和电话:徐波 ***********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