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东平县****年棉花病虫害防治农药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SDGP*********************
交易编号:DP-ZC-********-**
项目名称:东平县****年棉花病虫害防治农药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亩。项目总预算控制价为**万元。最终结算以实际供应数量为准。
采购需求:预计采购*.*万亩,最终数量以实际成交量为准。最高限定价格:**元/亩,预计资金**万元。供货服务要求见第六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内供货完毕。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负责人、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且具有与本次采购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农药经营许可证》或《农药生产许可证》。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须在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已注册单位不需重复注册。同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进行领取谈判文件。
方式:供应商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请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谈判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供应商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自行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递交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类“多轮报价”功能,投标人在进行二轮报价时参照交易平台网上“多轮报价”功能操作说明。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操作手册《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一服务指南一常见问题下载查看。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体: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行政监督部门:东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刚
联系方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东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东平县香山街***号
联系人:姚富友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平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东平县东平街道稻香街**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