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向社会力量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三次)结果公告
采购结果
内蒙古
2022-09-08
发布时间2022-09-08 招标类型采购结果
招标联系人 代理联系人
招标联系电话 代理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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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一、项目编号:NMGZC-G-F-******-* 二、项目名称:向社会力量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三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乌海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乌海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元

合同包*(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乌海市利原职业培训学校 乌海市海勃湾区海拉北路乌海银行南侧 **,***.**元

合同包*(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阿拉善左旗启航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额鲁特东路*号*楼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

服务类(乌海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其他社会服务 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 为乌海市**地区社区居民提供家庭教育、心理健康、心理援助等服务,促进家庭和谐,推动社区建设。 项目的督导人员具有社会工作类 专业毕业证书且*年以上社会服务或管理工作经验并同时持有初级及以上社会工作者证书,具有志愿者团 队资源项目的顾问团队且团队中有社会工作类专业教师或中级社会工作师,项目负责人具有社会工作者职 业水平证书(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项目成员中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等 比例达 **%(含)。对服务对象需求等情况熟悉,有具体分析数据,调研结果科学合理、全面准确。 合同签订后六个月 人均受益金额***元,受益人数不少于***人。 **,***.**

合同包*(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

服务类(乌海市利原职业培训学校)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其他社会服务 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 为乌海市**地区社区居民提供家庭教育、心理健康、心理援助等服务,促进家庭和谐,推动社区建设。 项目的督导人员具有社会工作类 专业毕业证书且*年以上社会服务或管理工作经验并同时持有初级及以上社会工作者证书,具有志愿者团 队资源项目的顾问团队且团队中有社会工作类专业教师或中级社会工作师,项目负责人具有社会工作者职 业水平证书(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项目成员中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等 比例达 **%(含)。对服务对象需求等情况熟悉,有具体分析数据,调研结果科学合理、全面准确。 合同签订后六个月 人均受益金额***元,受益人数不少于***人。 **,***.**

合同包*(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

服务类(阿拉善左旗启航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其他社会服务 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 阿拉善左旗王府、南环、新华、额鲁特街道 为阿拉善盟**地区社区居民提供家庭教育、心理健康、心理援助等服务,促进家庭和谐,推动社区建设。人均受益金额***元,受益人数不少于***人。每包固定报价为*万元。项目的督导人员具有社会工作类专业毕业证书且*年以上社会服务或管理工作经验并同时持有初级及以上社会工作者证书,具有志愿者团队资源项目的顾问团队且团队中有社会工作类专业教师或中级社会工作师,项目负责人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项目成员中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等比例达 **%(含)。对服务对象需求等情况熟悉,有具体分析数据,调研结果科学合理、全面准确。 合同签订后*个月 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空巢老人提供家庭教育、心理健康、心理援助等服务,促进家庭和谐,推动社区建设。人均受益金额***元,受益人数不少于***人。每包固定报价为*万元。项目的督导人员具有社会工作类专业毕业证书且*年以上社会服务或管理工作经验并同时持有初级及以上社会工作者证书,具有志愿 者团队资源项目的顾问团队且团队中有社会工作类专业教师或中级社会工作师,项目负责人具有社会工作 者职业水平证书(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项目成员中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 师等比例达 **%(含)。对服务对象需求等情况熟悉,有具体分析数据,调研结果科学合理、全面准确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任慧清迟丹焱柴瑞芬郭艳梅付可(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 *万元。收取对象:无。

合同包*(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 *万元。收取对象:无。

合同包*(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 *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号院*号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号政务服务大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超南

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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