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能力提升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
二、项目名称: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能力提升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六安市汽车运输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佛子岭东路
中标金额:肆佰柒拾玖万伍仟元整(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能力提升项目 服务范围: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 号)文件精神,为全力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加快提升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水平,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引进第三方技术力量,负责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巡察督导工作。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严格按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各项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 日历天 服务标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各项服务标准执行。 |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连胜、李丹、赵记、张光勇、陈宏前、张军、李晓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裕安区梅山南路交通大厦,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督查科(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楼,电话:****-*******,联系人:王工)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梅山南路交通大厦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五里墩大桥旁海事局附属楼*F
联系方式:****-*******-(转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科长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响应情况表
*.分项报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