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桑植县城区第二轮环卫清扫清运市场化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受 桑植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 桑植县城区第二轮环卫清扫清运市场化项目 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 采购项目名称:桑植县城区第二轮环卫清扫清运市场化项目 *.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桑财采计-****-****** 委托代理编号:HNZS-****ZJJCG*** 项目交易编号:ZCJY****-*** *. 采购项目预算:****.****** 万元 *. 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 本次市场化清扫清运范围为县城主城区、次干道**条,道路及广场总面积**.*万平米(见送审清单),公园及绿化带面积**.**万平米,垃圾站维护*座,公厕蹲位清洁维护***个,预计垃圾收集转运***t/天。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j.gov.cn/),“全省工程、政采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入口→CA登录”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在线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以上方式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如有问题请联系QQ:**********)。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线上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 元 *.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投标保证金获取方式:*、投标人登陆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ggzy.zjj.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右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右上方“保证金缴纳查询”或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专区“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 、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各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实行电子化管理操作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可拨打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号码:****-*******、*******。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子午路***号)开标室一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 其他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桑植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桑植县澧源镇帅乡路***号 联系人:黄敏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天门壹号*栋*单元**** 联系人:****************** 邮编:****** 电 话:****-******* 传真:/ 发布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