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一中门前路段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建设工程施工
中标结果
辽宁
2023-05-18
发布时间2023-05-18 招标类型中标结果
招标联系人 代理联系人
招标联系电话 代理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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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开发区一中门前路段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建设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TP*********工程名称开发区一中门前路段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建设工程施工
标段编号******TP***************标段名称开发区一中门前路段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建设工程施工
建设单位大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填报单位辽宁卓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施工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年**月**日公示结束时间 ****年**月**日
项目所在区域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建设地点金普新区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证书编号投标报价工程工期质量要求企业资质评审得分
大连北方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曹惠市政公用工程辽******************.******元**合格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单位名称 大连北方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曹惠
注册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 辽************
投标报价 ******.******元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合格
企业资质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评审得分 *.*
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大连北方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lnzxzb.cn:****/TPBidder
*.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400-139-2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