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辽宁金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本溪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的委托,为本溪市太子河城区段北岸滨水公园工程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本溪市太子河城区段北岸滨水公园工程初步设计;
*、建设单位:本溪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建设地点:本溪市溪湖区,西自衍水大桥,东至溪湖大桥,太子河北岸至滨河北路之间。
*、投资规模:约****万元;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个日历日内完成;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本溪市太子河城区段北岸滨水公园工程初步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预算等);
*、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同时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级及以上企业信誉等级资格并在有效期内(一年),对被“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s://rcpu.cwun.org)”、“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黑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s://www.lnwcip.com.cn)”公告禁止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禁止其投标;
*、投标单位需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坚决抵制窜通投标、围标、挂靠、恶意竞争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处将取消投标人资格。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万元。
方 式:汇款、转账(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缴纳)、保函
开 户 名:本溪市建筑工程交易综合服务中心
开 户 行:本溪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 号:********************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报名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个工作日上午*:**-**:**,下午**:**-**:**。报名材料:(*)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且*年以上(含*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项目负责人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企业信用报告(BBB级及以上)。请投标单位将报名材料(*)至(*)清晰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lnjfqgc@***.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邮件内容中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在邮件发送成功后致电***********进行报名确认,确认报名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邮件为准,未进行报名确认的投标人报名无效。
*、发售招标文件要求:
(*)招标文件费用:***.**元,售后不退;
(*)发售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个工作日上午*:**-**:**、下午**:**-**:**。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本溪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焦杨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玉龙湖二期*号楼*单元一楼*号 邮编:******
联系人:王晓丹 电话:***********、***********
传真: 邮箱:lnjfqgc@***.com
注:*、公告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免责声明:合格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审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