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 二、项目名称:****年城市路灯设施维护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年城市路灯设施维护 供应商名称:鞍山市路灯维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日新小区**号楼*号网点*-*层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年城市路灯设施维护 服务类 名称:****年城市路灯设施维护(C********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服务范围:对全市市管路灯设施、路灯远程通讯系统、路灯节能装置、台变维修养护;对*****政务服务平台、精细化管理平台及网络舆情等诉求限时完成 服务要求: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付款方式及条件:按照项目月度考核结果进行支付,最高支付当月完成额的**%,待全部服务完成验收合格后,并扣除考核扣减费用,支付剩余全部费用。支付总额不能超过合同额。 二、****年城市路灯设施维护考核办法 为加强城市道路路灯设施维护管理,确保城市道路路灯设施的安全运行,提升城市夜间亮灯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号《城市照明管理规定》、《辽宁省市政公用设施保护条例》、《鞍山市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办法》、《鞍山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文件汇编》等相关规定,按照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运行维护技术标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鞍山市城市管理局为考核人,委托鞍山市城市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具体实施。中标人为考核对象, 负责中标项目的日常巡视与维修养护工作,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指导和考核。 (二)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市管的城市道路路灯设施,对市管城市道路路灯设施进行日常巡视和维修养护工作。 具体范围:东至千山正门;西至达道湾收费口;南至甘泉镇;北至鞍辽界北***米。(包括交通局移交市住建局五条道路路灯设施;不包括高新区区管路灯设施,公园、全封闭小区、个别广场和区管的路灯设施)。 道路照明灯盏数:*****盏;安装路灯道路长度:***.**公里;路灯杆:*****基;箱式、台式变电站:***台;城市照明总用电量:****.*万千瓦时;城市照明装灯总功率:*****.***千瓦;遥控控制终端总数:***套。 (三)考核要求: 路灯考核分为不定期日常检查考核与每月定期检查考核两种方式,任何方式均可作为扣分的依据。 中标单位设专职巡视队伍、专职巡视人员、专用巡视车辆,日常进行巡视,巡视内容应包括灯杆倾斜、灯门丢失、井盖破损,灯头脱落、灯门着火、线路私接、电缆线接头破损导致接地等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时进行处理。 对市管路灯设施安全负责;做到责任到人,巡查到位,具有与各相关部门工作协调的能力。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运维考核、应急管理考核、运维台帐管理考核、变配电设施考核、日常巡视考核、控制系统考核、安全管理考核。 (五)考核标准: *、采购人每月实行百分制考核,评分结果通知被考核单位。** 分以上(含 **分)不扣除当月养护经费,**分以下每降*分扣减*****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服务标准:质量合格并达到《****年城市路灯设施维护考核办法》的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巍、葛都、何永刚、隋忠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年城市路灯设施维护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鞍山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鞍山市千山中路*号 联系方式:*********** 名称: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号五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倩、崔馨予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