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保项目(七标段)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采购信息
宁夏
2024-06-07
发布时间2024-06-07 招标类型采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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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保项目(七标段)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全自动眼压计(佳能)*台套、免散瞳眼底相机(佳能)*台套维保服务。(*.*万/年,延续性服务三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拟采购眼科佳能TX-**眼压计*台、CR-*AF眼底相机*台,共计*台设备的售后维保服务,由于该设备为进口设备,价格昂贵,技术复杂程度高,专业性强,设备使用率高。需由原厂授权厂家的工程师进行定期维护、校准,以保障设备的完整性和正常运行。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规范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管理的通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中的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适用情形;(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处采购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故本次采购符合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科宏昌(北京)医疗仪器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号楼****单元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及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张老师、唐老师

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号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联系人:柳静

联系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田辉

联系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兴庆府大院*号院街*F-*号营业房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保单一来源论证*.pdf

代理机构: 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