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成都市成华区双林北支路***号 | *,***,***.**元 |
合同包*(梵木flying元宇宙数字商贸新引擎项目):
服务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 其他服务 | 梵木flying元宇宙数字商贸新引擎 | 满足‘梵木flying元宇宙数字商贸新引擎项目(二次)’磋商文件要求 | 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服务要求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 按照招标服务要求标准执行 | *,***,***.** |
张大富、何勇、徐文武(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及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之相关规定,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 按下列收费标准进行收取。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万元以下,按*.*%收取;中标金额***-***万元,按定额*.*%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服务电话:**********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计划备案号:********************[****]*****
*.采购品目名称:C********其他服务
*.监督投诉单位:武侯区财政局;监督投诉电话:***-********。
*.请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名称:成都市武侯区商务局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号西部智谷B区
联系方式:张老师;***-********
名称: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号大合仓C区***
联系方式:范女士;***-********-****
项目联系人:范女士
电话:***-********-****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