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中央储备粮海伦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二期项目已由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中储粮综[****]***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央储备粮海伦直属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受中央储备粮海伦直属库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央储备粮海伦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二期项目设计;
项目编号:****-****SCCZW***;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浅圆仓及附属设施设施。
*.*工程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BIM技术设计)和施工配合(含相关验收等)三个阶段。
*.*计划工期要求:初步设计阶段工期*日历天,施工图设计阶段工期**日历天,共计**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商物粮行业甲级及以上或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
*.*.*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行贿犯罪记录行为的网页查询截图);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在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开标方式
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监督部门:海伦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办公室
联系电话:****-*******
招标人:中央储备粮海伦直属库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军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平安幸福中心B座
邮编:******
联系人:蓝志鹏、李庆平、杨祎、高晗
电话:***-**** ****、****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