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喜洲镇寺里村等5个村“农文旅”产业孵化公共服务中心项目
招标信息
云南
2023-11-07
发布时间2023-11-07 招标类型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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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喜洲镇寺里村等*个村“农文旅”产业孵化公共服务中心项目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喜洲镇寺里村等*个村“农文旅”产业孵化公共服务中心项目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在原寺里村委会改造原有建筑为农产品(土特产)公共服务中心,改造面积****.**平方米,在海西交警中队以南,西侧新建二层特色手工产品体验展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平方米。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大理市喜洲镇寺里村民委员会 经办人: 杨锐锋
办公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华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杨晓清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
标段名称: 喜洲镇寺里村等*个村“农文旅”产业孵化公共服务中心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开标地点: *号开标厅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在原寺里村委会改造原有建筑为农产品(土特产)公共服务中心,改造面积****.**平方米,在海西交警中队以南,西侧新建二层特色手工产品体验展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平方米。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成员合计不得超过*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资质要求: 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联合体单位;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如不同时具备的,可组成联合体):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备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年*月*日至今)至少完成过*项合同金额***万元(含***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
业绩要求: (*)设计单位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年*月*日至今)至少承担过*项总投资规模***万元(含***万元)以上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指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 (*)施工单位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年*月*日至今)至少完成过*项合同金额***万元(含***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在近三年(****年*月*日至今)已完成项目的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须有明确的竣工时间,如无法判断竣工时间,则视为无效业绩证明材料)。
其他: 详见附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招标公告.pdf****-**-** **:**:**
温馨提示:
  1. *、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递交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