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棱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第一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T****G************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棱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已由黑龙江省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黑土壤普查办[****]**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和部分中央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绥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汇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样品采集进行招标。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绥棱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
*.*招标内容:按照全国土壤普查办下达的任务,绥棱县在今年年末前要完成本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所有工作任务,现即将进行样点调查采样、样品测试化验、成果汇总分析及报告编制的招标工作。共计****个点位。
*.*招标范围:土壤野外调查采样、土样流转服务。
*.*建设地点:绥棱县。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年**月**日完成。
*.*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本次招标的具体内容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个标段:
第*标段:土壤样品采集;招标控制价:*******元。
第*标段:土壤检测;招标控制价:*******元。
第*标段:土壤(样品采集、土壤检测)成果制作;招标控制价:******元。
*.服务期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各阶段合同履行结束。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第一标段投标单位必须在黑龙江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黑龙江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机构第一批次名单公示》或《黑龙江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二批外业调查采样机构名单公示》文件中;(提供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第一标段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土壤学相关专业(含土壤农化、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营养、环境科学、环境工程、林业工程、园林、生态学等)高级及以上职称且获得国家或省级土壤三普办颁发的培训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并提供近连续*个月(****年**月-****年**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根据建办市函【****】**号文件中规定的*类情形人员除外))。
表层采样单位,承担单位每个外业作业现场均需配备*名外业技术领队,须持有国家或省级土壤普查办颁发的表层调查采样本培训合格证书 (证书未下发的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各潜在投标人不允许兼投。若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投标,所投标段均按投标无效处理。
*.*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网址:“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绥棱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
招标人:绥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绥棱县
联系人:孙德发 于潞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汇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丽顺街*号
联系人:段先生
电话:****-********
电子邮箱:huizhao********@***.com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