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掌握陕西省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一步加强建筑业经济运行分析和行业监督管理,助力各级人民政府和住建部门制定政策措施、实施经济调控,推动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经省统计局备案,省住建厅制定了陕西省建筑业快速月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范围
注册地在陕及外省入陕登记的建筑业企业。
二、报表填报流程
(一)登录。企业法人用户通过用户名密码方式登录“陕西省政务服务网”,点击“法人办事”→“按部门分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搜索“月报”→点击“在线办理”登录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一体化系统)。
企业也可直接进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点击“政务服务”→“一体化系统”→点击“企业登录”跳转至“陕西省政务服务网”,通过企业法人用户名密码登录。
(二)企业信息填报。企业登录一体化系统后,点击“快速月报”→“单位基本情况填报”→“完善信息”,对企业基本信息进行完善,确认无误后保存。企业信息每年度应至少检查更新一次,相关信息有变化时,应及时通过一体化系统填报报表,确保企业信息的准确性。
(三)快速月报填报。企业登录一体化系统后,点击“建筑业月报指标填报”→“填报”进行快速月报填报。企业可点击填报页面顶部“月报填报须知下载”查看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填报期间点击“保存”,可对填报的信息进行暂存,指标信息填报完成并核对无误后点击“报送”,将单位基本情况、主要指标信息报表报送存档。若报送后发现信息有误,企业可点击“撤回”撤回报表,修改完善后重新上报。企业主要指标报表每月15日由一体化系统自动生成,企业应在次月5日前完成报表填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指导服务。各级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业快速月报工作,积极开展政策宣贯培训,指导辖区企业准确理解统计指标涵义,仔细校核填报数据及其之间的逻辑关系,督促企业按时、完整、准确报送统计报表。
(二)履行主体责任。各建筑业企业要认真落实建筑业快速月报制度,确定具体负责人员,强化统计业务培训,按要求真实、及时、全面、准确填报相关信息,不得虚报、瞒报、迟报、拒报,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企业在申请建筑业资质审批事项、工程项目信息录入核实等业务时,应已完成当期月报填报工作。
(三)实施联动监管。各级住建部门要加大建筑业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定期抽查企业报送情况,坚决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等行为。对有产值未入统的企业,要督促企业及时入库纳统;对报表存在问题的,要及时退回企业重新填报;对连续三个月未报送月报或主要指标为零的企业,要进行动态核查,确保报表统计数据能够全面、真实反映全省建筑业发展情况。
业务咨询电话:029-63915840
技术咨询电话:029-89622013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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