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水稻研究所人工气候室建设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CG****HW****(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南陵县水稻研究所人工气候室建设工程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求是人工环境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号*幢***室(上城科技工业基地)
中标金额:*******.**元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保温库体 品牌:月仙制冷 规格型号:厚≥**Omm,钢板厚度*.*mm 数量:*项 单价:*****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许仁青、马世银、徐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在***-***万元内:代理费=***万元×*.*% +(中标价-***万元)×*.**%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无效投标单位:无。
*、中标单位业绩:浙江求是人工环境有限公司,详见附件。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陵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南陵县春谷中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苏宁环球写字楼A座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康、王瑶
电话:***********、***********
十、附件
*、竞争性磋商
*、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中标单位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