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ZQ-CG-CS-*******A(任务书编号: FS**************号)
二、项目名称:****~****年度宣州区村级卫生室医疗责任保险、村医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第一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中心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鸿越大道以北、景德路以东(鸿运商务楼)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年度宣州区村级卫生室医疗责任保险村医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年度宣州区村级卫生室医疗责任保险 服务要求: *、采购预算价:*** 元/个*月;参保数 *** 个,采购金额共约 **.* 万元/年。 *、保险对象:宣州区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共*** 个; *、保费:每个村卫生室每年 **** 元,即每月 ***元; *、保额:各村级卫生室,单次医疗纠纷(事故)补偿(赔偿)限额或年度累计赔付不低于 ** 万元。 (最高理赔保额做如下注明:*、各村级卫生室单次医疗纠纷(事故)补偿(赔偿)最高理赔保额和各村级卫生室年度累计最高理赔保额为同一报价(供应商所报的最高理赔保额是单次最高理赔保额也是年度累计理赔保额) ;*、若某个村级卫生室单次医疗纠纷(事故)补偿(赔偿)金额达到中标的最高理赔保额后,该村卫生室年度保额用完,该年度将不再受理理赔案件;*、各村级卫生室年度累计理赔金额未达到年度累积最高理赔保额时,理赔次数不受限制,直至达到最高理赔保额后该年度将不再受理理赔案件。 ) *、赔偿认定:①* 万元(含)以下:村卫生室与患者签订赔偿(补偿)协议即为认定;②*-* 万元(含) :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办事处参与调解签订赔偿(补偿)协议即为认定;③* 万元以上:区卫健委或市医调委参与调解、医学或司法鉴定、诉讼等方式协调或判定的数目即为认定。 *、免赔条件:除赔偿认定的条件外,不得有其它免赔条款。 *、免赔基数:**** 元或赔偿额的 *%,以高者为准。 *、赔偿时限:* 万元以下,* 天内赔偿到位;*-*万元,* 天内赔偿到位;* 万元以上,* 天内赔偿到位(以签订赔偿协议或法院判决时间计算) 。 *、保险期限:****-**** 年度,服务期限 *(年)+*(年) ,合同一年一签。 **、统采分签:区卫健委负责招标采购,中标公司与各村卫生室分别签保单。 **、付费方式:保费分两次付款,每年度(****-**** 年度)* 月 ** 日-** 日付 **%,另外**%于(****-**** 年度)** 月 ** 日-** 日付清。 **、如年度赔付金额低于年度投保费用,之间差额的 **%在合同到期时返还到采购人制定账户,用于下年购买全区卫生室医疗责任保险。 **、其它规定:赔偿金额经协议或诉讼等方式确定后,村卫生室需在第一时间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应在赔偿时限内及时赔付,超过赔偿时限* 天的,区卫健委在保费中扣除先行垫付。保期内有 * 次超赔偿时限的, 下年度不得参与宣州区一体化村卫生室医疗责任保险投标。 服务时间: 三年(每年服务合同期满后,在年度预算资金保障的前提下,视服务质量及合同履行情况,决定是否顺延签署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至多顺延两年) 服务标准: 符合采购人要求及国家和地区行业现行标准的相关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龙江、付娟、朱启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宣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州区阳德西路与卜村路交叉口东北***米、宣城市昭亭南路锦润大厦*层,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宣州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宣州区阳德西路与卜村路交叉口东北***米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宣城市昭亭南路锦润大厦*层
邮 箱:*********@qq.com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黄工
*.电话:*********** 、***********
十、附件:
*、采购文件磋商文件.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