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JDX-CG-GK-*******
二、项目名称:旌德县垃圾渗滤液全量化处理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地址: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薇湖西路***号
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 称:旌德县垃圾渗滤液全量化处理项目 服务范围:板桥生活垃圾处理渗滤液全量化处置服务,存量渗滤液*****吨,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运营准备期的设备设施提供、安装及调试,包括:①场地平整及配套设施;②渗滤液全量化设施设置;③渗滤液全量化处理设施安装及调试;④排水管道铺设;⑤除臭系统安装及调试。(*)运营服务期内提供渗滤液处理服务,包括:①渗滤液全量化设施运营和维护;②临时排水管维护;③尾水在线监测维护;④除臭系统运营维护。 服务要求:(*)本项目的建设应采用成熟可靠的技术、设备及其所有附属设备和电仪设备,应保证是先进的和安全可靠的,做到技术先进、运行可靠、维修方便、经济合理、保护环境、安全卫生和节约能源。且技术经济性能符合相关的法律、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本文件提出的为基础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应根据文件的要求,详细列出设计、施工、安装等拟采用的标准和规范。(*)设计、采购、施工标准:供应商在采用设计制造标准和规范方面应至少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供应商负责该项目供配电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场内配套设施等范围内的设计。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年(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系统实现全量化处理且实现达标达量处理能力,全部处理完成存量渗滤液后可提前撤场) 服务标准:(*)出水满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表*标准;(*)大气污染物必须达到《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恶臭污染物必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二级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曹莉、陈万清、闵文友、周思明、方荣(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计委计[****]****号文件及[****]***号文件规定和标准收取。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安徽旭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旌德县旌阳镇河东中路***号、旌德县旌阳镇旌阳桥东边,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旌德县财政局采购中心提出投诉, 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旌德县旌阳镇河东中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旭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旌德县旌阳镇旌阳桥东边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
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