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 二、项目名称:绥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违法车辆停车场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绥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违法车辆停车场项目 供应商名称:绥中县马家存车场 供应商地址:绥中县绥中县沙河乡马家村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绥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违法车辆停车场项目 服务类 名称:绥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违法车辆停车场项目(C********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服务范围 *、停车场地必须是封闭的独立院,场地内不得有其他经营等活动,场地面积应当满足扣留车辆停放要求,最低不少于****平方米。 *、有专职值更、巡查、车辆出入登记人员,提供供应商与各专职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具备完善的电子及纸质登记合账系统。 *、按规定配备、放置消防设施,符合消防的各项规定。 *、有可供查询的联系电话(***登记可查)。 *、停车区域至少有*个监控设施并能覆盖整个停车场,停车场出入口要有可以闭锁的大门,大门内侧要有警卫室,并且要保证方便不同类型的车辆出入,出入口处要有监控录像设备能清晰有效记录出入车辆情况,所有监控设备保证**小时正常工作,影像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个月。 *、停车场要有完善的“防雨、防晒、防火、防盗、防腐蚀”的 “五防”措施。并配备一定数量的车衣(帆布)、方向盘锁的车辆保护装备。 *、车辆停放区要有日常照明设备和备用电源,确保恶劣天气和夜间能正常工作。 服务要求:根据绥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工作需要,需要租赁合适的停车场地对交通违法车辆进行存放。服务期*年。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止 服务标准:完全满足文件及甲方要求进行服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殷晓娇、刘艳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绥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违法车辆停车场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中标金额的*.*%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绥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 绥中县文化路***号 联系方式: ****-****** 名称: 辽宁宸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瑞港大厦*楼***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