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函
致各投标单位:
我公司代理招标的甘南合作生态产业园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于****年**月**日在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本项目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现对该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开标时间、和工期做以下澄清:
*、对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澄清;(具体详见澄清后的工程量清单)
*、原招标文件中的控制价为********.**元;(大写:壹仟肆佰伍拾万零叁佰元肆角肆分)
现控制价澄清为********.**元;(大写:壹仟肆佰伍拾捌万贰仟陆佰零肆元柒角捌分)
*、原招标文件中的开标时间为****年**月**日**:**分;
现开标时间澄清为:****年**月**日**:**分;
*、原招标文件中的工期为:计划总工期:***日历天(含冬休)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现工期澄清为:计划总工期:***日历天(含冬休)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特此澄清!
甘南汇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