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采购项目编号:洛宁竞磋-****-** |
*、采购项目名称:****年洛宁县上戈镇上坡子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
*、评审日期:****年**月**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洛宁政采磋商新(****)****号-*****年洛宁县上戈镇上坡子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林航建设有限公司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石板岩镇圣相北路**号***,***.**元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年洛宁县上戈镇上坡子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日历天潘龙飞豫************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常兴明(组长)、张巧珍、徐建红。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
收费金额:**,***.**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各供应商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成交结果公示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宁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宁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洛宁县上戈镇人民政府 |
地址:洛阳市洛宁县 |
联系人:宋先生 |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省骉致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恒生科技园A区*号楼****、**** |
联系人:孙女士 |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