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豫政采(*)********
采购编号:****-JQZTJZ-G****
*、采购项目名称:焦作某部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齐红丽、禹永红、赵松丽(采购人代表)。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依据《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号)文件, |
||||||||||||||||||||||||
收费金额:****元整。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采购人信息 |
名称:焦作某部
联系人:王先生、刘先生、李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