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沈海高速公路南村至青岛日照界段改扩建工程收费站房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
山东
2024-07-05
发布时间2024-07-05 招标类型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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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沈海高速公路南村至青岛日照界段改扩建工程收费站房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
项目名称:沈海高速公路南村至青岛日照界段改扩建工程收费站房建工程施工监理
工程地点:青岛市
资金来源:国有(非财政)投资出资比例:***%
招标工程类型:房屋建筑-其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类别:Ⅰ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元工程造价:*********.**元
结构形式:其他工程规模:*****.**平方米
计划文号:青发改基础核[****]*号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青岛交发沈海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姜工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青岛交发沈海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招标单位地址:
招标单位联系人:姜工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齐信全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刘榆强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内容共包含*处收费站,其中改扩建*处,包含包含南村收费站(与养护工区合建)、胶州收费站、王台收费站、铁山收费站(与养护工区合建、监控分中心合建)、大场收费站,新建*处(含迁移新建*处),包含临空北收费站、胶州西收费站、九龙收费站(与养护工区合建)、泊里收费站。工程内容包含上述所列站点用地红线内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所有工作内容以及红线外收费大棚、地下通道等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所有工作内容。工程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改扩建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收费大棚(屋顶投影面积)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下通道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的监理服务,收费站房建工程所包含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服务内容。
标段名称规模标段内容招标控制价(元)
/*****.**平方米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的监理服务,收费站房建工程所包含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服务内容。*******.**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全部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

全部标段:*、项目总监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的在职人员(不允许外聘、返聘)。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全部标段: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全部标段:本项目不划分为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同类工程界定:一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业厂房除外)。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楼*号开标室(***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十二 、其他
*.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异议受理联系人:姜工,联系电话:****-********,邮箱:qdjfgszcb@***.com,传真:/,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延吉路**号
*.投诉举报电话:****-******** ****-********。
*.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近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月*日,近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月*日,以此类推。
*.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项目现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依法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号、*部委**号令修改)的有关规定,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行政监督部门:青岛市交通运输局 投诉咨询电话:****-********、****-******** 投诉咨询邮箱:qdjtztb@***.com 投诉受理邮寄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号***室。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