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我单位于****年*月**日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 灵石县纬七路南延电力迁改工程招标公告,现将该招标项目时间调整如下: 需原信息内容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六、开标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 现延期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六、开标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灵石县能源局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