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郯东村至高峰头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郯城县郯东村至高峰头道路工程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郯城县辖区。 *.*招标范围:郯城县郯东村至高峰头道路工程,全长**.**公里,包含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及附属设施等。本路段为三级公路,全线挖方数量 **** 立方米,填方数量**** 立方米;沥青混凝土数量 ***.*千平方米;设置小桥*座,其中两侧加宽小桥*座,拆除新建小桥*座,更换护栏*座;涵洞** 道。(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建设地点:郯城县辖区。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施工工期:**日历天,自接到甲方入场通知之日起。 *.*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人):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投标成功后不得更换,否则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年*月*日至今)完成*个同类项目业绩,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提供工程承发包合同、中标通知书、交(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材料,三者缺一不可。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单位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及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行贿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可参与投标报价评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及要求 *.*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投标信息填写并进行招标文件领取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注: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递交日程安排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及不见面开标系统注意事项: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过时作废。 ②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投标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停止签到,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的投标单位将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 关于不见面开标的操作请参照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jy.linyi.gov.cn/linyi/)“办事指南”中“临沂市不见面开标及远程评标操作手册”下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doc”。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开标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郯城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临沂市郯城县郯城街道郯东路***号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锐恒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沂市北城新区鲁商中心A*号楼*单元**楼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