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万元(其中**t通用门式起重机:****万元:***t数字式静态电子汽车衡:**.*万元;无梁式自动轨道衡:**.*万元)。
二、招标文件P*页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修改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于当日**时**分至**时**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第三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三、招标文件P*页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开标时间和地点修改为:
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第三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本补遗书(一)共*页,请投标人接到后,**小时内以回函确认,谢谢合作!
联系人:李全东、宋雅琴、刘亚彬
联系方式:***-********
天津市静海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