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开发区韩胜营村、梨园村棚户区改造(南区)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廊坊开发区韩胜营村、梨园村棚户区改造(南区)项目 已由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廊开管投内资审【****】**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廊坊居安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廊坊居安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韩梨南区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住宅、配套商业、配套公建、 地下车库、地下室等。建设地点:廊坊开发区韩胜营村、梨园村,南至北凤道,西至东安路,北至艺术大道。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工期****日历天(实际监理服务期限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
*.*招标控制价:***万元。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该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 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或****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近一年成立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其他要求:①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②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且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 至 ****年*月*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首页,链接至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全部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全部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工程建设-投标文件上传】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hebeieb.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ebpr.cn/)、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hebei.gov.cn/province/)上发布。
招 标 人:廊坊居安置业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 系 人:胡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廊坊市置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廊坊市金光道**-*号(建设大厦后院)
联系人:王梓杨
电 话:****-*******
邮 箱:zhiheng**-*@***.com
中心服务责任人:高蓬
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号楼*层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