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兰坪县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建筑垃圾)场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
云南
2024-05-10
发布时间2024-05-10 招标类型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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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兰坪县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建筑垃圾)场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兰坪县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建筑垃圾)场建设项目(EPC)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项目估算总投资 ****.** 万元,项目占地面积约 ***.** 亩,填埋年限 ** 年,年处理规模为 * 万吨,总填埋容量 *** 万吨。主要建设内容为土方开挖、运输、夯压 ***** 立方米,场地围栏 ****米,截洪沟长 **** 米,盲沟长 **** 米,排水沟长 **** 米,毛石挡土墙 **** 立方米,场内垃圾倾倒便道 ***** 平方米,绿化护坡 ***** 平方米,以及业务用房、厕所、室外给排水、电气照明等。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兰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兰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兰坪县公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 李云庆
办公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怒江乐达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和志辉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
标段名称: 兰坪县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建筑垃圾)场建设项目(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开标地点: 兰坪县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一)招标范围:中标人负责完成本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设计工作包括: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提供合格的设计文件并配合招标人取得批准文件和有关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的全部工作。 (*)施工工作包括:完成本项目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组织验收;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的编制、资料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二家且需具备资质条件中各项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施工企业;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对本项目报名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做出的承诺,联合体各方负同等责任。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等状态。*资质要求:(*)设计资质要求: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丙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总负责人要求:投标人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施工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需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设计负责人: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需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业绩要求: 设计业绩要求:****年至今承担过一个投资额不小于****万元(或设计合同金额不小于**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 施工业绩要求:****年至今承担过总投资****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公告发布登记表.pdf****-**-** **:**:**
*招标公告发布.pdf****-**-** **:**:**
温馨提示:
  1. *、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递交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