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宁第三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及资源化再利用
项目(一标段)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疆伊宁第三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及资源化再利用项目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备案。招标人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管理委员会,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疆伊宁第三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及资源化再利用项目(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
*.工程规模项目建设伊宁第三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工程、南台子沟生态修复工程。包括尾水湿地净化工程建设DN***输水管道****m,水平潜流湿地***** ㎡,挺水植物种植面积*****㎡,及配套建设提升泵房*座、在线监测系统*套等。
*.本公告共划分为*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 新疆伊宁第三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及资源化再利用项目(一标段) | 项目建设伊宁第三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工程、南台子沟生态修复工程。包括尾水湿地净化工程建设DN***输水管道****m,水平潜流湿地***** ㎡,挺水植物种植面积*****㎡,及配套建设提升泵房*座、在线监测系统*套等。(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补充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号)要求,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有无在建以新疆建设工程建设云平台显示为准,如果投标前未去办理释放,还处于“未解锁”状态,就以有在建项目问题处理)。(*)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经考察投标人申请资料中关于资格预审公告所要求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参与招标;(*)本次招标不接受在项目施工中出现过质量缺陷、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尚未得到解决的投标人;被纳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的不得参与此次投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投标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霍尔果斯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领取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xjyl.gov.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可参与投标;(*)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如有必要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xjyl.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
联系刘岩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启方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解放西路***号伊犁温州国际酒店综合苑*号楼****室
联系马玉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