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涞水县行政审批局以涞水审批投资备字【****】**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国合农垦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公司自筹,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保定市国合农垦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北片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保定小院涞水县南湖项目(北片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建设地点:保定市涞水县南湖村
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建设“保定小院 ”**套及相关配套设施。
计划工期:****年*月**日前完工。
*.*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牵头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下同)。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须为施工单位人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函;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需提供****年度至今在本投标单位连续*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文件;
*.*.*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提供财务承诺函,此承诺函为投标人对本单位财务状况的承诺,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发现投标人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符合上述要求的施工企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投标人可由具备以上资质的施工、设计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b.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c.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d.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e.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f.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保定市国合农垦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农丰路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西安中路**号
联系人:史浩 联系人:文子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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