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批次)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
云南
2024-04-09
发布时间2024-04-09 招标类型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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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批次)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批次)EPC总承包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初步设计概算总费用为:*****.**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宣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宣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 经办人: 吕卓鸿
办公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亿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官春敬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
标段名称: 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批次)EPC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开标地点: 宣威*开标厅(建设工程)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设计: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工作。提供全套成果资料制作,组织专家论证并通过专家评审、配合施工图审图公司审查及调整。 (*)施工:施工及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结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少于*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协议中负责施工的一方,并符合以下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且在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单位职责、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等,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施工资质: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同时具备①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②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业绩要求: (*)设计业绩:****年*月*日至今至少承担过*项投资金额不低于*****万元*项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年*月*日至今至少应承接过*个单项合同金额*****万元*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EPC业绩,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注明网址[各级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或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查询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示查询截图)。
其他: 详见招标文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批次)EPC总承包招标公告.pdf****-**-** **:**:**
温馨提示:
  1. *、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递交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