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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子系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子系统建设项目
预算编号:****-********
预算金额(元):******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包*-******.**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子系统建设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规范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活动,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确保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根据法律和相关规定,结合办案实际,****年**月,高检院下发了《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机关要切实承担起主导责任,发挥好主导作用。
为响应与落实最高检的要求与制度,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将建设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节能政策、福利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根据财政部财库(****)**号文,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及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具有电子与智能化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s://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年**月**日 **:**
开标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号***室。投标供应商可于开标时间来现场开标,也可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开标室远程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投标截止时间到并开启开标室后,投标供应商先进行网上签到,网上签到时间为开标截止后**分钟内,签到结束后**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由于投标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成功或解密未成功,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上海市嘉定区德富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馨戬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号***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琼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