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平县西外环(清河大街至S***段)建设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平金石矿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两阶段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DP-GC-********-**-** *.*项目名称:东平县西外环(清河大街至S***段)建设工程两阶段设计服务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县城西部,起于清河大街,向南跨越大汶河下游,继续向南,在柳营村东止于***省道;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县城西部,起于清河大街,向南跨越大汶河下游,继续向南,在柳营村东止于***省道,沿途经过古台寺、大牛村、陈圈村、北张圈村、苇子河村、柳营村等,全长约*.***k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km/h。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跨越大汶河下游特大桥一座(桥梁全长约****米)、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交通管理设施等工程;注:大汶河下游为特大桥通行设*排*列双向通航,通航净空大于**m;南北河堤均为防汛道路,保证桥下防汛车辆通行需求,净空不小于*.*m;特大桥主桥为双向通航孔,孔径采用***+***+***+***m,三塔四跨式预应力混凝土斜拉桥。 *.*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招标范围: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排水工程等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相关后续服务等;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元;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独立承担本项目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机构;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具有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道路或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本项目设计人员具备一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公告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地点:本项目投标人须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领取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注;投标单位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本次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附件)。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平金石矿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东平县经济开发区创新公共平台*号楼 联系人:翟科长 电 话:****-******* *.*代理机构:东平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东平县东平街道稻香街**号 联 系 人:周经理 电 话:****-******* *.*监督单位:东平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 *.异议及投诉 *.*潜在投诉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网络(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账户,进入“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点击“异议”)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形式予以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经理 联系方式:****-******* 地址:东平县东平街道稻香街**号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向东平交通运输局(联系方式:****-*******,地址:东平街道黄山街*号)投诉。 *.*异议提出人提出异议或投诉人提出投诉时,应依法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