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郯城县*.*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退水监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年郯城县*.*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退水监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建设实施监测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年郯城县*.*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退水监测); *、项目概况:农田退水监测。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部颁的现行标准及做法要求,达到国家有关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各投标单位投标时必须在控制价以内报价,否则作废标(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可参与投标报价评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过时不予受理。 *、潜在投标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 CA 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ggzy jy.linyi.gov.cn)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潜在投标申请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于交易平台 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地点: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四开标室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使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按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各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 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不见面开标操作规程 ”。 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钟内使用 CA 证书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在线电子签到,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停止签到,各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未能成功解密或未进行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退回,视为投标文件未送达。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郯城县泉源镇人民政府、郯城县庙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郯城县驻地 邮编:******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郯城九相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郯城县北环路**号 邮编:****** 联系人:杜工 电话:****-******* 日期:**** 年 **月 **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