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朔中学风雨操场建设项目中标人公示
宁夏尚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青铜峡市教育局的委托,对宁朔中学风雨操场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于****年*月**日完成评标工作,****年*月**日至*月**日发布了中标候选人公示,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人于****年*月**日组织召开定标会议,根据定标委员会的定标意见,现将中标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宁朔中学风雨操场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宁朔中学校园内
三、中标内容:新建风雨操场 ****平方米,内设标准篮球场*个、羽毛球场 * 个、舞台及训练室等功能室,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中 标 人:宁夏中金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 标 价:壹仟壹佰伍拾伍万壹仟壹佰肆拾肆元陆角陆分(********.**元)
工 期:***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周立超(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编号:宁****************)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信函形式的异议以收到时的邮戳日为准)向青铜峡市教育局或宁夏尚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示单位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五、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铜峡市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尚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铜峡市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路正源街十字路口和信创展中心十楼
联 系 人:赵学忠 联 系 人:徐鹏志/万文静/李艳
电 话:****-*******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