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沭阳县****年**所义务教育学校教室照明改造提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ggzy.xzspj.suqi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E*******************-*
(二)项目名称:沭阳县****年**所义务教育学校教室照明改造提升项目(分包三)
(三)预算金额:***.*万元,其中分包一***.*万元、分包二***万元、分包三***万元。
(四)最高限价(如有):分包一***.*万元、分包二***万元、分包三***万元,高于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注:定标原则:每个投标人可以参与全部分包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分包,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不得参与其它分包一中标候选人的推荐。评、定标顺序:依次是分包一、分包二、分包三。评审结束后,若其中一个分包受到质疑投诉等原因,导致本标段评审结果改变,不影响其它标段的评审结果。
(五)采购需求:沭阳县****年**所义务教育学校教室照明改造提升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六)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七)*、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制造业)。
*、本项目落实环境标志、节能产品优先采购政策,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本政策产品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与评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采购。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评标程序“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八)本项目 □ 是 ?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 最低评标价法; □ 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内容。
四、获取招标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 **:**。
(二)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ggzy.xzspj.suqian.gov.cn/)
(三)方式: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ggzy.xzspj.suqian.gov.cn/)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系统从'采购文件获取'栏目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采购文件后,可通过电子服务平台打印“采购文件获取的回执”。
供应商网上获取采购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共分三个包。供应商参与多个包投标的,应按包分别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四)售价:*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 **:**:**
(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逾期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本项目采用:
□ 现场开标。开标地点为
? 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六、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沭阳县教育局
地址:沭阳县学院路*号
联系方式:严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天信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沭阳县常州路*号*楼
联系方式:王成成-***********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成成(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