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中科建设集团,(海南)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日晚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开始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提出到 2025 年初步建立以贸易自由便利和投资自由便利为重点的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到 2035 年,成为我国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自由贸易港。
海南岛作为价值洼地,都有哪些重磅利好呢?
1、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企业(负面清单行业除外),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的个人,其取得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范围内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按照3%、10%、15%三挡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3、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其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4、自贸港封关运作,实现货物贸易零关税。
5、放宽离岛免税购物额度至每年每人10万元,扩大免税商品种类。
作为新的投资热土,价值洼地。抓住机遇,提前布局,把握先机,是通往财富自由的重要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