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市公安局特警总队(天津市公安局巡警总队)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公安局特警总队公务用车及警用摩托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实施采购,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特警总队公务用车及警用摩托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二、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地址:东丽区津滨大道东方花市
*.中标金额:综合折扣率**%
*.主要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公务用车及警用摩托车维修保养服务,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年**月**日的服务期,若在服务期内,预算执行完毕,则服务期提前结束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李明、阮国荣、陈国娟、魏梅、刘钟、杜君(采购人代表)、高博(采购人代表)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特警总队(天津市公安局巡警总队)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号
*.采购人联系电话:杜警官***-********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七、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本项目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九、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中标结果的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十、招标文件公告: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