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EP-LBCG*******
二、项目名称:灵璧县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智慧征收”管理信息系统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源泽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灵城镇状元府小区*#*单元****
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灵璧县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智慧征收”管理信息系统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智慧征收”管理信息系统利用信息技术对征迁安置工作全过程进行信息化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征收管理系统、安置管理系统、复核管理系统、电子档案系统、领导驾驶舱、财务结算、信访管理、基础管理、移动办公、OA 系统等功能 服务要求:系统建成后,该系统应当同“智慧灵璧”实现互联互通;并提供完善的终身免费售后服务。 服务时间:**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雪峰(组长)、喻娟娟、陈琼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万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元一新天地B*栋**层,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灵璧县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灵璧县园亭路与平山路交口
联系方式:娄主任 ***********
名 称:安徽万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元一新天地B*栋**层
联系方式:王波:***********
项目联系人:王波
电 话: ***********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成交供应商情况
*.成交结果公告
*. 中小企业声明函